你邀请大学同窗到家里做客,就在朋友尚未落座时,你五岁的儿子忽然用脏乎乎的小手抓了一大片梅菜扣肉,送到嘴里大嚼;和“闺密”一起参加白领单身聚会时,你却发现所有女孩子都穿着考究,而自己却穿着休闲衣裤,在她们当中,你就像一只走错了房间的丑小鸭。此刻,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会感到难堪、没面子,换个心理学术语,就叫做产生了“羞耻感”。
与快乐、悲哀、愤怒、恐惧一样,羞耻感也是人类一种基本的情绪体验。而且,在中国,羞耻感被置于一个更高的位置。春秋时的管子便提倡:“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维”是指纲维,也就是社会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这说明,羞耻之心对于中国人来说,已经上升到道德教化的高度。
当孩子在客人面前有不得体的举止时,父母常常感到颜面扫地,有时还会恼羞成怒。他们会斥责孩子不懂礼貌、缺乏家教,试图教孩子学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从而收敛“恶习”,学会约束自己的行为。大多数孩子从父母那里接受羞耻的信息和感受,逐渐了解到他人对自己的期待,为了避免再度体验到羞耻感,他们会更多地按照成人认可的方式去行动,从以自我为中心、凡事率性而为的小家伙,变成规矩有礼的“小大人”,最终实现从“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人尤为重视人际关系,因此也更重视他人对自身的评价。羞耻感是他人出现负性评价的指示剂,它意味着我们应该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所以,尽管羞耻本身是种不太愉快的心理体验,但是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却具有特别的适应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