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个避孕药,居然需要先登记身份证信息!这也太雷人了吧?”昨日,福州实施紧急避孕药销售“实名制”的消息一出,网友一片哗然。截至昨晚8时,某微博的投票“你赞同紧急避孕药实名购买吗?”引得了2万3千多名网友参与,其中79%的网友投给了“不赞成,可能泄露公民隐私”。而被网友称为“性学教授”的华中师大生命科学院教授彭晓辉也在微博公开反对,称这是公权侵犯了私权。
福州规定
购买紧急避孕药要登记身份证
昨日,微博上开始流传“福州购买紧急避孕药需实名”的消息,很快这条信息得到证实: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贯彻的通知》中明文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紧急避孕药时要检查登记购药者的身份证,建立真实完整的紧急避孕药品购销记录”。
福州市药监局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实名认证规定是为了贯彻国家的要求,也是担心有人滥用紧急避孕药药品。至于泄露隐私的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处罚措施,更主要的还是靠药店工作人员的自律。”
但记者看到,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要求“严格执行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规定,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品种进行认真清查,杜绝零售药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而彭晓辉教授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紧急避孕药并不属于《通知》中“终止妊娠药品”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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