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组织制定的《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托育机构应建立覆盖所有室内外活动场地的安防监控系统,保育人员应在婴幼儿午睡期间每隔10到15分钟巡视检查。
婴幼儿托育机构是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发展支持等保育服务的机构。根据规范,托育机构内各班级应设置独立的生活单元,划分为睡眠区、活动区、配餐区、清洁区、储藏区等,设置与婴幼儿卫生间相隔离的成人卫生间。
托育机构应建立覆盖所有接待场所、办公场所、婴幼儿生活用房和室内外活动场地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查看视频监控的权限、程序应有明确规定;视频监控资料保存不少于90日,不应无故中断监控,不应随意更改、删除监控资料; 不应面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对监控视频的实时在线查看。
同时,保育人员应在婴幼儿午睡期间全程照看,每隔10到15分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检查责任人、检查时间,午睡后进行健康检查;每日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与家长沟通婴幼儿在托的饮食、睡眠、排便、参与各类活动的情况;遇到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如实告知情况;至少每月1次与家长就婴幼儿近期情况进行集中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