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中江县某村、1935年出生的唐老汉年逾七旬,色心未泯,施暴强奸妙龄少女致其怀孕,被少女家人告上法庭,最终获刑3年。
据了解,2009年6月,14岁的女生小花到其舅娘家过暑假,期间,小花与舅娘邻居唐坤的孙女时常一起玩耍,并认识了唐坤“唐爷爷”。2009年6月的一天20时许,小花和表弟、舅娘看完电视后便一个人回房间睡觉。刚睡下十多分钟,还没有完全进入梦乡的小花那知恶梦此时已经悄悄来临。“小花、小花”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喊自己,天黑且已经睡下,小花没有应声。又过了十多分钟,传来了一阵轻微的敲门声,由于害怕,小花假装继续睡觉。此时,房门忽然被人从外推开,“唐爷爷站在了我的面前”。唐老汉直接来到床边,将小花拦腰抱住并摔晕在了床上,随后乘机对小花实施了奸淫。2010年1月,小花的母亲发现女儿身体异常,在母亲再三追问下,小花才告诉母亲:“在舅舅家耍的一天晚上唐老汉跑到我寝室来把我强奸了”。随后,小花在母的陪同下,到医院引产了已约7个月大的胎儿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公安机关鉴定:在排除双胞胎和近亲的前提下,唐老汉为向小花引产胎儿的生物学父亲。
据悉。四川中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唐坤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怀孕引产的后果,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强奸罪。最后,法院以犯强奸罪判处唐坤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