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政策,单身父母收养孩子,与孩子的年龄差须40岁,石小庆没有收养孩子的资格
如果不拆散,4岁小石佳恐怕一辈子也上不了户口,接种疫苗、读书等问题接踵而来
4岁的石佳坐在自家门前,把板凳当桌子,做作业。本月,李光芬在(重庆)渝北石船镇公路旁号啕大哭,只为给石佳争取上镇上幼儿园的机会这成为了镇里议论的话题。
石小庆今年42岁,和石佳的年龄相差38岁。按照政策,他无权收养这个女孩为自己的女儿因为他们的年龄差需要40岁,才能收养。
但石佳已经视石小庆为自己的亲爸爸,石小庆也视石佳为自己的亲女儿。
捡来的孩子
生于1969年的渝北区石船镇的村民石小庆,因为穷,一直未讨到媳妇。
“2007年7月7日,我在歌乐山林园附近做活儿的时候,看到路边树下有一个孩子,旁边没得人,用一张毛毯包着,我赶忙上去看。”昨天,石小庆讲述了这个小女孩的由来,“毯子里面写了个日期,2007年1月7日,我觉得这就是这个娃儿的出生日期了。”
石小庆说,自己没结婚、没孩子,但希望有个家。“我看这个娃儿实在太可怜了,就把孩子抱起来,放在同村一起在歌乐山上做活的李国华处寄养了两天,但是李国华也没有空来照顾这个婴儿。”石小庆说:“我觉得这可能是天意,老天送了我一个女儿。”他决定要把这个捡来的孩子养活。
“我记得娃儿是那年的7月9号送回来的,我儿把这个娃儿抱回来的时候,邻居还在劝我莫要这个娃儿,因为她身上到处是肿起的包,看起来像是得了怪病。”石小庆的妈妈李光芬昨天对记者说。但李光芬和儿子石小庆的想法相同:一定要带大这个孩子。
“我本来生了三个儿,但有两个儿子先后都被淹死了,我哭得想跳河!”李光芬说。她把对逝去的两个儿子的爱,转移到了这个小女孩身上。奶粉保住了孩子的命,草药治好了孩子身上的大小疙瘩,按自家辈份,石小庆给孩子取名为石坐佳,平时就叫她石佳。
父女的亲情
“这辈子,我已经没打算结婚了,这个娃儿就是我的女儿。”石小庆心意已决。不打算结婚,是因为家里依然穷困,缺乏结婚的条件。石小庆一年找的钱不到两万块,凭空多了个孩子,就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百年老宅的破旧,让坐在屋门口的石佳很是打眼,她穿着干净的红色新衣,头上扎着花,做作业时眼光也在找寻爸爸。
石小庆很乐意为女儿做服务,他看着女儿做作业的眼光,俨然就是爸爸看着小女儿的眼光,这个光脚的农村汉子显得温柔体贴,他身上破烂得不成形状的衣裤,和女儿的红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邻居余超海说:“这段时间跑娃儿上幼儿园的事情,他也跑惨了,最后硬是弄到镇上最好的幼儿园去了,我们都说他得行得很!”
铁定的条件
石佳上了幼儿园,石家才知道,未来的路将困难重重。
这一切的因果,就在于石小庆的年龄。石小庆与女儿的年龄差是38岁。而按照《收养法》,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两年,成为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石小庆因此不具备收养石佳的资格,不能当她的爸爸。
“我一个农民,哪懂这些规矩。现在送她去上幼儿园,才晓得问题来了。”石小庆一筹莫展,“我以为趁着人口普查的时候,可以给娃儿办个户口,但是人口普查是不把这个孩子算成我家里的人的,户口也上不起。”
因为没有户口,石佳没有注射疫苗的权利。更糟糕的事情可能还在后面,石小庆说:“我听说要是办不到户口,这娃儿没得办法得到义务教育。”
纠结的前途
曾有人给石家出点子由李光芬收养石佳。
“娃儿已经把我当爸爸了,要是我妈收养她,那娃儿就只有叫我哥哥,我到底是娃儿的爸爸还是哥哥?!”石小庆相当纠结,“娃儿慢慢懂事了,要是只能喊我哥哥,那对她的打击有好大!”
就算是万不得已要采取这种方式,石家的经济条件恐怕也难以支撑。石船镇民政办社会事务科兰主任解释:“如果这个娃儿要被李光芬收养,那得先送到儿童福利院,再从儿童福利院领养回来,这一进一出,要付3万块钱左右,石家怕是没得这个经济能力来做这件事。”
“我家的经济条件不好,但是我们砸锅卖铁都抚养这个娃儿长大成人,我不愿意这个娃儿没得爸爸,或者换个爸爸!”石小庆态度相当坚决。
石船镇政府有意帮助石小庆,但镇民政办请示区民政局后也很为难,“这样的口子若是开了,那有多少非婚生子的孩子都可以这样上到户口,那这又是违反收养条例的啊!”
“我不会失去这个女儿,这个女儿也不会失去爸爸!”尽管前路近乎无路,石小庆依然坚信自己是爸爸,女儿是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