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警察同志,如果您见到这个孩子,请将她送到福利院,因为她患重病,我是无奈将她遗弃,请您原谅。”昨日,一名7个多月大的女婴被父母亲遗弃在福州总院门诊大楼的一个角落里,同时,她的家人还留下一张红色纸条道歉。最终,在鼓西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弃婴被送往福州市儿童福利院。
昨日下午2时15分许,总院门诊大楼的角落里传出了婴儿的哭声,保洁员颜大姐循声找去,发现一名婴儿躺在婴儿车上,身上还裹着一件浅黄色的小外套,手中捧着一个奶瓶。“奶瓶还是温的。”颜大姐说,她赶忙将其抱在怀中,并将奶嘴塞到她口中,孩子才停止哭泣。
等了十多分钟,孩子的亲人始终没有出现,颜大姐通知了急诊室的护士,并向鼓西派出所报警。
很快,民警赶到现场,并从孩子身上搜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孩子的出生年月,称她患有重病,要求民警将其送往福利院。
民警立即调取医院的监控探头,试图找到女婴的父母,但无果。
昨日下午5时许,民警联系上福州市儿童福利院,为女婴办理了相关手续。
律师说法
对此,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丁兆增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