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公诉机关指控亲生母亲殴打孩子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小花因教育孩子方式不当,体罚殴打孩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此案件事关孩子的家庭教育,母亲的处理方式有违常理,引发公众广泛热议。
很多家长常说,“棍棒底下出孝子”,意思是通过严厉的管教和体罚,可以培养出孝顺的孩子。这种教育观念错误认为,只有对子女进行“棍棒教育”,动不动就“酷刑伺候”,他们长大后才能变得孝顺,才能更加听话。然而,这种教育方式在现代社会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许多人认为体罚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对孩子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在这起案件中,用鞋带捆绑孩子双手、用铁链捆锁孩子双脚,用塑料管殴打孩子……被告人仅仅因8岁的孩子在学校与同学关系不好、不听话,就采取极端手段,对孩子实施残忍体罚,导致孩子的损伤程度甚至达到轻伤一级,实在是太过了,让人看了十分不理解。她的行为根本不是正常教育的范畴,而是赤裸裸的家庭暴力。这种以“爱”和“管教”为名的伤害最为可怕,不仅无益于孩子成长,更可能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蒙上一辈子的阴影。
该案最引发人关注的是,母亲因家暴孩子获刑。家庭内部矛盾,上升到构成故意伤害罪,说明父母管教孩子,不能为所欲为,更不是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教育的技巧有很多种,如果有的父母只知道诉诸暴力来解决问题,看似强制让孩子臣服,实则只会对孩子造成难以忘记的伤害。此前,也有父亲因辅导作业把孩子打成了轻伤一级获刑。因此在家庭教育中,无论是加大法律监管,还是加强心理干预,都有助于减轻家庭内部的压力,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
对于孩子来说,儿童时期的家庭环境会伴随一生,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育孩子,本就需要爱心与耐心。毕竟,孩子的三观尚在发展中,错误或不足在所难免。家长应该做的,是引导与支持,而非惩罚与施暴。动辄打骂,不但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破坏亲子关系,甚至酿成悲剧。正确的教育方式应当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耐心的沟通与引导,帮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学会如何改正。每一朵花都有自己的花期,每一位家长都应当明白,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有自己的成长节奏与方式。作为家长,更应当尊重孩子的个性与差异,给予他们足够的理解与包容,而不是用暴力的手段去强迫他们成为我们想要的样子。虽然,面对孩子的调皮捣蛋,有时容易一时冲动、容易失去耐心,但一名合格的家长,必须学会控制情绪,理性对待。充分尊重、理解孩子,用合理科学的方法管束和教育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需求,不得虐待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因此,不管以什么样的名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都是不可容忍的。家长们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用爱与智慧去陪伴孩子成长。
总之,教育不是以爱之名的伤害。要想真正培养出健康、快乐、有责任感的新一代接班人,暴力教育的陋习必须摒弃,科学、合理、人性化的教育方式才是长久之计。同时,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希望,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关注与引导,共同为其营造一个和谐、温馨、充满爱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