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也太残忍了吧,把我家孩子右手小拇指的指甲盖都踩掉了。“昨日,固始县居民刘女士向媒体投诉道。3月25日上午,多日外出归家的刘女士见到了许久未见的儿子小曦(化名),并看见儿子右手小拇指指甲盖没了,经过和孩子交流,孩子称是该幼儿园女老师王某所为。对此,园方回应称,并非幼儿园老师所为,属孩子自己所为。
刘女士告诉媒体,孩子今年3岁左右,就读于固始县南大桥乡育才幼儿园,平常是由其奶奶日常照顾和接送上学。“我和丈夫工作忙,一直在县城里,平时去看孩子的时间不多,都是周末去看孩子。由于前段时间自己感冒,就一直没去他奶奶家。昨天去才发现孩子右手小拇指的指甲盖掉了,还在流脓。”刘女士说。
“从他奶奶那得知,这个事情已经发生一个星期了。昨天上午,我问孩子,孩子说是老师用脚踩的。孩子今年都3岁多了,已经能够正确地表达思想。”刘女士介绍道,通过和幼儿园联系,他们否认是老师所为。
“中午下课时,我们告知了孩子的奶奶。第二天下午,王老师又给孩子换了一个新的创可贴。后来,我们也组织老师去孩子家里看过孩子。”王园长称,孩子家长一开口就是5万元的赔偿,也太无理取闹了;可以带孩子去医院进行鉴定,如果是属于园方的责任,园方愿意无条件赔偿,可是这确实不是幼儿园的责任啊。
对此,刘女士回应称,都已经过了近1个星期,已经无法鉴定出正常的结果,要求赔偿也属于合理,孩子的身心都受到伤害。“事情毕竟是发生在学校,孩子还这么小,天天叫着手指疼,难道幼儿园不应该给予一些赔偿吗。”刘女士质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