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参天之树必有其根,环山之水必有其源”,中国姓氏是家族血缘关系的标志。近日,大渡口区警方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情,家长听信算命先生的话,非要让孩子既不跟父亲姓,也不跟母亲姓。
3种情况可选第三方姓氏
12日,大渡口区公安分局茄子溪派出所户籍窗口接待一市民。该市民持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上面姓氏显示既不是父亲的,也不是母亲的,属于第三方姓。民警询问得知:辖区居民杨某与南方某地男性登记结婚,该男子家族长辈有些迷信,找算命先生给孩子算了一卦。
结果算命先生说,杨某的孩子命和她以及老公都犯冲,孩子既不随父姓亦不随母姓,选择第三方姓“林”。在民警告知杨某不能办理时,杨某声称孩子想姓啥就姓啥。这能行吗?
2014 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除对“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及“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作法律解 释外,还明确公民在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其他姓氏。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算命改名理由不正当
民警向杨某解释,她为孩子申请第三方姓并不具备上述任何一条理由,“算命改名这个理由也不正当”。
“那出生证明都开好了!怎么办呢?”杨某问。随后,民警联系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寻求解决办法,为杨某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告知杨某持此建议书到新生儿出生医院重新开具规范的出生证明后再来上户。杨某最终同意了民警的建议。
昨日,杨某持有医院重新开具的规范的《出生医学证明》到茄子溪派出所为孩子进行入户登记。
杨某表示,自己也不希望孩子姓林,也是听了算命先生的话一时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