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怀孕五六个月时,南京市民徐大妈就开始照顾她。外孙出生后,徐大妈便辞去工作,和老伴住到女儿家里,帮忙照看孩子。谁知,期间女儿小两口悄悄离了婚。蒙在鼓里的老两口,得知实情后,一纸诉状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索赔34.4万。 近日,南京建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老人的诉讼请求。
寒心
辞工作照顾外孙,女儿却离婚了
据徐大妈称,女儿小叶和女婿董艺是自由恋爱。2007年,董艺和小叶结婚。2009年底孩子出生。由于是早产,孩子很弱小。母亲终究是心疼女儿的,徐大妈和老伴商量后,决定帮女儿带孩子。为此,她辞去了工作,住到女儿家里。在她的悉心照料下,孩子一天天长大,身体也越来越好。除了照顾孩子,女儿家里的家务,老人也几乎承包了。被外公外婆带的时间长了,小家伙离不开他们,特别黏外婆。
然而祖孙三代的幸福生活却在孩子五六岁时完全变了。去年6月的一天,董艺把孩子和两位老人叫到一起,宣布他和小叶已经离婚了。两人是5月底离婚的,离婚协议商定,孩子归董艺。
听到这个消息,徐大妈很惊诧。据了解,小叶担心父亲身体才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老人。而董艺听说小叶跟别人领证了,认为没有理由再保守这个秘密了。
起诉
老两口向女儿女婿索要30多万赔偿
徐大妈和老伴觉得,他们在感情上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因此他们将女儿和女婿告上法院,并索赔34.4万元。
在诉状中,徐大妈称,五年半时光里,她和老伴对两被告的小家庭付出了很多,换来的却是他俩没有一个人事先向透露一丁点离婚的消息,简直把自己当成了佣人。从2010年算起,到女儿女婿离婚,大约5年半的时间。按照住家保姆每个月4000元的薪水标准,算下来是26.4万元。考虑到对方的经济问题,抚养孩子也需要钱,因此,他们将数额定为14.4万。而剩余的20万元,是精神损害赔偿金。
案件在建邺法院开庭时,女儿对老两口的诉请并无意见,她认为老人应该得到赔偿。她在庭审中说道:“在后期董艺不承担家里任何一点家务,回到家连袜子都不用洗。但是董艺一直都不是特别尊重我父母,虽然话不多,但似乎就像佣人一样看待。婚姻的结束是有多种原因的。在我看来,父母的付出是应当得到回报的。”
董艺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表示,老人和董艺之间并不是雇佣关系,根据中国国情,应当是义务帮忙关系。律师转达董艺的话说,老人看小孩期间,吃住都在董艺家中,他也为此付出了费用,包括经常带他们出去旅游。而老人带外孙,在国情上是天经地义的,也是中国家庭普遍做法。老人认为小夫妻俩经济上有压力,是出于感情才来帮忙带孩子的,没有考虑回报的问题。因此无论从常理还是事实上,都可以看出是义务帮工的关系。
驳回诉讼请求
近日,南京建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老人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老人要求对方支付抚养小孩期间的抚养费用及住家劳务补偿费,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费用产生的依据,因此法院不予支持。对原告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也不予支持。
(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