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生的婴儿,母亲最希望听到的是一声响亮的啼哭,但昨天,在江宁医院分娩的于女士却没听到自己刚出生孩子的啼哭,因为她剖腹产产下的孩子因呼吸微弱,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于女士全家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认为孩子的死,是医院剖腹产手术实施不及时、后期抢救也不及时造成的。而医院方面认为,整个手术和抢救过程都符合医疗规范,婴儿死亡属于意外。
肚子疼痛,住进医院待产
于女士今年26岁,家住江宁东山,怀孕36周多的她,前天晚上在家休息时羊水突破,婆婆判断儿媳要生,马上与家人一起,用车将儿媳送到了江宁医院妇产科。
当晚9点左右到了医院后,妇产科医生为其做了产前检查,得出的结果是,胎儿一切正常,已经临盆,但宫口只开了一指,不会立即分娩。同时妇产科值班医生还告知于女士及其家人,胎儿不是很大,根据于女士的身体状况,具备自然分娩的条件,建议他们住院待产。
于女士和家人听从了医生建议,并办理了住院手续。住院后不久,医生来到于女士床前,听了婴儿胎心,告之一切正常,让其等待自然分娩。
昨天凌晨2点左右,于女士感觉腹部疼痛难忍,便到医生值班室找到医生,让其帮忙检查,并希望立即实施剖腹产。值班医生检查后,告之目前还不具备分娩条件,建议其继续等待自然顺产。在医生的建议下,于女士再次回到病房。
凌晨5点左右,于女士感觉腹部开始有规律疼痛,而且疼痛比先前加重,担心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便再次来到医生值班室,要求尽快实施剖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