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位妈妈:有女儿却不给她一点家庭温暖,经常用竹条、木棍对其暴打。在一次暴打女儿头部受伤昏迷后,她竟以无钱医治为由放弃治疗,将女儿拖回家中直至其死亡。这样疯狂的妈妈,你见过吗?
事情回放
这位疯狂的妈妈吴茂珍是湖北省十堰市房县人,45岁,文盲,先后有过三次婚姻。9岁女儿小阳因病理性大小便失禁,她竟嫌其弄脏衣物,经常持竹条、木棍等物对其暴打。又一次因琐事发脾气,吴茂珍扯住女儿的头发,将其撞倒在墙上,致其头部受伤。
女儿小阳午饭后出现昏迷,直到当晚8时左右,吴茂珍才将她送到新洲区人民医院,后转至湖北省新华医院救治,医生对小阳病情进行检查和诊断,结论为重型颅脑损伤。吴茂珍以治愈希望渺茫,无钱治疗为由放弃治疗,将女儿拖回家中,直至女儿于次日下午2时死亡。
新洲区检察院以涉嫌虐待罪,批捕了犯罪嫌疑人吴茂珍。
虐待罪可判7年
办案检察官李劲松说,吴茂珍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60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呼吁:为受虐孩子撑起一片天
增设“虐待儿童罪”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政协副主席史贻云在全国两会上就曾提出,应增设“虐待儿童罪”。她认为,只要是有损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不管是其亲生父母还是其他组织或个人,都应依法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标准可参照“虐待罪”。
设立社区庇护所
在儿童保护措施最发达的美国,政府设置了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儿童局。虐童案件发生后,首先应将孩子带离现场,将其安置在临时的社区庇护所,然后由司法介入。为了尽量保护孩子的原生家庭环境,美国不会轻易剥夺原生家庭父母的监护权,并安排专门的心理工作者对父母进行心理矫正辅导,辅导结束后再由相关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合格者才能再次获得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