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3岁的初中生小华家属的代理律师向北京大兴警方递交意见书,要求警方向检方提请逮捕王某。小华家属称,42岁的男子王某系北京一位公务员,多次与小华开房并发生性关系。王某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刑拘,但迟迟没有进展。
据介绍,案发前,小华通过QQ认识了一个叫“王阳”的男子,初次见面,王阳开车到小华的校门口接她,问她多大,她说属兔,后两人去看电影。电影结束后,“王阳”说要带小华去酒店休息,并于当天和小华发生性关系,之后多次与小华去连锁酒店过夜。
母亲张女士说,女儿说“王阳”告诉她,自己20多岁,家属们到警方处询问时得知,男子已42岁,是北京一名公务员,且根本不叫王阳。
警方回复介绍,家属报案后,经查,王某于2012年7月至9月间,在黄村镇一连锁酒店以及北京市昌平区某休闲会所内,多次与时年13岁的小华开房。2012年12月王某到案,承认多次发生性关系,但称小华说自己16岁,且自愿发生性关系。小华接受询问时称,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没有反抗,且未说真实年龄。
12月底,警方向大兴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但检方于今年1月以“不能证实王某明知小华年龄未满14岁为由,认为王某涉嫌强奸罪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后王某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