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近期梳理一些规章条文时发现,有些规定出台数十年仍“超期服役”。
“沉睡制度”群众不满,单位困惑
事实上,这些“沉睡的规定”迟迟“不醒”,也引发了群众的意见和议论。
不少市民反映:我们在二三十年前响应独生子女号召时拿的就是5元钱补助,现在孩子也生孩子了,他们依旧拿的还是5元钱。难道独生子女家庭国家不重视了?
而对于实行了32年的探亲假规定,更多的人表达了不满。“我们到单位申请探亲假时,发现我们不在享受范围内!”在北京一家民企上班的湖北人孙小姐说,“30多年了,要么废除,要么修改。”
事实上,由于时间太久远,一些单位也在执行规定上充满了困惑。“像父母在外地的职工,多年前父母退休后就回来跟他们同住了,但他们依旧能享受20天的探亲假,但你也只能同意,因为国家有明文规定。”北京某政府办主任陈女士说。
防暑降温费更是争议的焦点,“现行防暑降温法规都回避了高温补贴的具体执行措施,也就失去了强制性,很多地方只是象征性地发一点,而私人企业根本不执行。”北京律师郝通海说。
规章制度要形成新陈代谢
长期以来,一些行政规章、规定不能与时俱进,导致在现实中经常“拖后腿”。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承蔚说,“如果一些规定一直在"沉睡",还有可能与现行法律冲突。就拿探亲假规定来说,国务院2008年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已经明确在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带薪休假,但如果再赋予劳动者探亲假,会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产生矛盾。”
曾有评论指出,这些年我国各项法律规章的颁布数量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但只是以头痛医头的方式修订制度,制度落后实质是制度缺乏自我修正、自我更新的机制。“一旦没有舆论质疑、民意沸腾,有些规定可能就会成"百年陈规"。”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副院长刘涛说,“这就要求相关部门时刻注意规章制度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