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一中年女子托人卖掉自己亲生婴儿,后心生悔意,向警方求助。7月15日,桂林七星公安分局通报,警方仅用一昼夜时间便成功侦破这起拐卖儿 童案,将被拐卖到外地的男婴追回。黄某(女)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7月7日下午,一名中年女子莫某来到七星分局第四责任区刑侦大队报案,称其出生不到两个月的儿子被人带走,去向不明,要求警方为其寻找儿子下落。
莫某称,她曾与前夫育有一子,离婚后与一外地男子成婚,今年3月份,莫某在邻居黄某的陪同下去医院作孕检,因种种原因,莫某不想要腹中胎儿,但医生建议不宜做手术。黄某得知后,称有熟人想要收养小孩,于是两人达成口头协议。
5月中旬,莫某在外地医院产下一名男婴。5月底,莫某母子回到桂林,将男婴托放在黄某家中。两天后,黄某称收养孩子的夫妻将来桂林领人,莫某欲见对方一面,被拒绝。莫某收下24700元,并写下一份转让孩子的保证书。
莫某在亲友的责问下,心生悔意,思子之情迫切,先后多次向黄某追问小孩的下落,想赎回儿子。黄某称小孩已经送出国,若要赎回孩子,则要按保证书上所写,赔偿10万元人民币。无奈之下,莫某向警方报案。
警方根据获得的线索,7月7日晚22时左右,将正准备回家的黄某抓获。
经审讯,黄某对其转卖莫某儿子一事供认不讳,当侦查员追问婴儿现在的下落时,黄某先是胡诌说已出国,后又说在南宁。
侦查员通过连夜侦查,发现嫌犯黄某与田东县一些人有联系。当侦查员提到田东某人时,黄某明白纸是包不住火的,如实供述了自己将男婴卖给了远在田东县姐姐的朋友家。
侦查员立即与田东方面取得联系。收养男婴的夫妻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8日晚上,主动将婴儿送到七星公安分局。莫某从警方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