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郑某某因无生育能力,7年前与妻子领养一女婴。不料,他却对6岁的养女小丽性侵,致其处女膜破裂。日前,良庆区法院审理此案,判处郑某某有 期徒刑六年九个月。据其妻子黄某陈述,她怀疑女儿早在2009年开始也就是小丽3岁多就被郑某某性侵,几年来,小丽已被养父性侵多次。而小丽在公安人员询 问时亦提到几年来多次被养父“侵犯自己”,且经常被用封口胶封嘴、绳子绑手脚进行。根据接诊医生的陈述,黄某曾于2011年11月26日夜里2时与派出所 干警一起带小丽到医院就诊,当时检查发现小丽处女膜陈旧性破裂。但是,郑某某不承认案发之前有性侵养女的行为,只供述了2012年11月25日的犯罪事 实。
近期,全国各地不断被爆出校长性侵学生等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反响,对这一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进行强烈谴责。
延伸:不法分子以威逼利诱实施犯罪
大多数不法分子都采取威逼利诱等方式,比如利用孩子的年幼无知、贪吃好玩的特性,以给钱、买衣服、零食、带去玩等为诱惑,也有利用女生的虚荣 心,以“认干爹”为借口,使其感觉“有靠山”等,将幼童骗到预谋地点实施犯罪。而有很多被性侵的孩子,往往慑于威胁或出于羞耻心理,不敢说出事实。
据全国妇联的统计数据表明,全国各地投诉“强奸”幼女的个案,1997年下半年为135件,2000年上升到3081件。而在2000年到2004年,仅媒体公开报道过的,就有48名幼女遭受性侵害,2009年上升至175人。
安全提醒:从小对孩子进行隐私教育
据警方了解,对儿童实施性侵的多为单身或异性伴侣不在身旁的男子,以及患有“恋童癖”的男子。如果家长发现有些男子常常过度喜欢单独带孩子,而 且多是去偏僻地点或密闭房间玩耍,就要多留心了。即便把孩子交给熟人照顾,当孩子回到身边后,家长也要多问问孩子去了哪里玩、做了什么事等。同时,应从小 对孩子进行隐私教育。
专家建议,家长平时可设置情景问题与孩子互动交流,比如“如果不认识的叔叔请你帮忙跟他去找丢失的小狗,你会怎么办?”“如果邻居的叔叔抱着 你,摸你的小屁屁,你觉得不舒服,你会怎么办?”“如果有陌生的人脱自己的裤子给你看,你会怎么办?”等,引导孩子避免侵害事件的发生。
家长要转变谈性色变的观念是关键,在对孩子的性教育过程中,应简洁直接、不必神秘,切忌躲躲闪闪;可以通过语言交流以及阅读有关儿童性教育的书籍,帮助儿童建立自我保护意识;要时常鼓励孩子表达感受,让孩子感受正常关爱的接触,以区别侵犯性的触摸。
家长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跟孩子进行交流:禁止别人触摸自己的隐私部位。如果有人不合理地要看或触摸自己的隐私部位,一定要立刻离开或者对外发出 求救信号;如果出现有人触摸隐私部位的情况,不要害羞或害怕,一定要及时告诉父母;不管在幼儿园还是其他任何地方,偏僻的地方不要去;教会孩子利用电话求 助;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