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妇女节上午9时,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主席温兰子,省妇联副主席杨建珍和省妇联维权专家顾问一起,在省妇联接听12338热线,倾听妇女心声,帮助她们解决子女抚养权、家庭暴力等问题。
活动刚刚开始,一位27岁仅剩一个月生命的母亲的求助让大家为之动容。她说希望寻得好心人帮助,能够见孩子一面。原来,钟女士家住萝岗区联合街长安新村,去年6月被诊断为乳腺癌,2013年1月丈夫一家将她驱赶出家门并拒付医疗费。钟女士称,“自己被丈夫驱赶,更被打了好多次,没钱治疗延误了病情。”温兰子不停安慰她,并表示会安排律师给予帮助,妇联也将从其他方面进行帮助。
据了解,当天共接听热线电话19个,涉及婚姻家庭的问题成为维权的热点,集中反映在配偶与他人同居、子女抚养权、家庭暴力、因病致贫妇女求助等问题。统计显示,省妇联系统2012年共受理信访投诉34429件次。其中,婚姻家庭类22499件次,占总数的六成多。
案例1
丈夫养小三还转移财产
活动中,白云区罗女士打来电话,声泪俱下倾诉婚姻问题。罗女士于2008年发现丈夫与第三者在南海黄岐同居且生育一女。去年,丈夫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而在离婚前,两处住房被丈夫变卖。为保证自己和女儿有居所,罗女士不同意离婚。虽法院一审判决不离婚,但其丈夫准备再次起诉。罗女士咨询如何证明丈夫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能否要求继续居住家婆的房子,以及能否追讨丈夫私自变卖的两处房产。省妇联权益专家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并建议其提供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法律援助。
对此,省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婚姻咨询案例中,常有男方在离婚前悄然转移财产或私自带走子女的情况,“如果法院认定转移财产,是可以判决男方少分财产的,但是很多妇女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权益受到损害”。该负责人表示,本月底,省妇联与省法院合作的家事审判合议庭将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从法律援助、调解等方面寻找解决办法,妇联也将对有诉求的妇女作倾斜性保护。
案例2
“失养儿童”亟待关注
来自韶关市浈江区慈航静院的法果师父昨日致电反映寺院的电路已经烧毁,停水一个多月。寺院里收养的6个孤儿(其中4个是残疾的)一个月来靠喝雨水为生,生存十分艰难,请求省妇联帮助。温兰子当场表示将亲自致电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推动当地妥善安排孩子的生活。
省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失养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值得关注。他们父母在世,相当一部分有劳动能力,但因非婚生等原因,放弃或拒绝抚养自己的子女,由民间慈善人士或机构代为抚养,生存和教育环境均得不到保障。据统计,去年省妇联接到遗弃家庭成员投诉共102件,大多数是遗弃未成年子女。该负责人呼吁,“失养儿童”问题亟待引起社会关注。“失养儿童”不符合民政部门关于孤儿的认定,无法由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但他们事实上处于孤儿的状态,无人管教也得不到相关权益保障,目前在我国还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希望能引起社会的关注,使得政府能将这一群体纳入相关救助体系,一些基金会、民间慈善组织也能及时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