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3年前在厚街方树泉医院的那次保胎经历,34岁的李光菊仍泪流满面。2011年8月12日,当时怀胎28周的她在打保胎针的过程中感到腹痛难耐,随即检查发现胎儿已经没有了心跳,成了死胎。事发后,李光菊发现医生跟她的谈话记录上多了几行话,并且签有她的名字,但她表示自己并没有签过名。东莞第二人民法院先后委托两家司法鉴定机构对笔迹进行鉴定,但两个报告结果竟相互矛盾,双方将选择第三家司法鉴定机构再次鉴定笔迹。
腹痛打针两天 没能保住胎儿
李光菊和丈夫罗国华都是四川人,两人在沙田镇经营一家小工厂。罗国华介绍,2011年8月10日,妻子感到肚子有些痛,便来到厚街方树泉医院检查。医生随即让妻子住院保胎。8月11日,医生开始为李光菊输液保胎。输液前,医生跟罗国华进行了一次谈话,告知保胎中会有各种意外,并让李光菊和罗国华签字。罗国华回忆,谈话记录是机打的,他和妻子在记录后留好的空白处签了字。随后,李光菊才开始输一种国产保胎针,但输了一天仍然没有效果。
8月12日,医生告诉罗国华要给他妻子输一种进口的保胎药“安宝”。输液记录显示,上午11点45分开始输液,罗国华回忆不久妻子就开始感到腹痛,护士说输这个药本来就有些痛,妻子只好继续忍着。到了下午3点45分,妻子实在忍受不住了,医生检查发现已经感受不到胎儿心跳。随即做B超检查,发现已经成了死胎。
两份笔迹鉴定 结果互相矛盾
得知这一消息后,李光菊晕了过去。罗国华对院方治疗产生怀疑,立即聘请律师。整理病历时,罗国华发现,输液前与医生的谈话记录中间位置多出几行手写字,大概内容为“先兆早产,可能发展为早产、临产,早产儿存活率较低,各器官发育不成熟,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等”。罗国华表示,这些内容在之前的谈话中医生并没有提到。并且在字的后面,还有一个妻子李光菊的签字,从字体上看与下面的签名有几分相似但区别很明显。
李光菊表示自己从来没有签这个字,但方树泉医院坚称,名字不是医生伪造,是李光菊本人所签,并且所有内容都在输液前告知患者家属。罗国华随即将医院告上法庭。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随即委托深圳南天司法鉴定机构对笔迹进行鉴定。2012年5月4日,南天鉴定机构出具鉴定书认为,“先兆早产……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下的李光菊确为其本人所签。罗国华和妻子要求再次对笔迹进行鉴定,2012年11月26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康怡司法鉴定机构认定“先兆早产……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下的李光菊并不是其本人的笔迹,两个鉴定书结果截然不同。
双方将作第三次笔迹鉴定
昨日下午罗国华再次来到方树泉医院。该医院医务科主任廖某介绍,2011年8月10日开始,医院对李光菊进行保胎治疗,一开始输一种国产保胎药治疗她的宫缩症状,但一直没有效果。便为其输了名叫“安宝”的进口保胎药,但输液中发生死胎的情况。事后,院方对胎儿进行引产,建议家属对胎儿进行尸体检查,以确定死因,但遭到家属拒绝。
廖某说,在医生引产过程中,发现脐带有一段没有胶质,可能导致胎儿供血不足,在宫缩过程中胎儿不断运动,导致脐带折叠,有可能导致胎儿缺血死亡。廖某强调:“这只是医生从临床上分析推断的死因,真正详细的死因还得靠尸体解剖得知。”
对于罗国华提出的“医生伪造患者签名”一事,廖某回应:医生否认伪造李光菊签名,谈话记录上的名字确为李光菊本人所签。对于两次笔迹鉴定相互矛盾的情况,廖某说将会继续对笔迹进行鉴定,再找一家双方都信任的、足够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
罗国华的律师潘福昌昨日告诉记者,法院将再次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