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芝罘区人民法院毓璜顶社区审判庭副庭长李心刚正在办公室忙碌,这时一名中年男子抱着个孩子来了。李心刚的心“咯噔”一下,他知道,这名父亲又来“送”孩子了。原来孩子父母闹离婚,都不想抚养孩子,这个3岁的孩子已经被父母第3次送到了法院。
3岁男童招谁了 三次被扔在法院
17日上午9点半,芝罘区人民法院毓璜顶社区审判庭副庭长李心刚看到这位父亲又来“送”孩子,他赶紧放下手中的工作,和孩子的父亲讲道理、讲责任,但是这位父亲似乎铁了心,就是听不进去,一直强调说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如果法院不把孩子判给孩子母亲,他就把孩子放到这里。说完,这名父亲把孩子放到审判庭就离开了。
“这已经是第3次把年仅3岁的孩子扔到这里了。”李心刚说,孩子的父母想离婚,都不想要孩子,第一次把孩子放到这里是1月10号首次开庭的时候,工作人员向他们讲了很多道理,但是两人还是不同意,该案只好择日再判。
“当天审判结束时,父亲有些不乐意,直接离开了,母亲出门去追孩子父亲没追上,结果两人都把孩子落在审判庭里。”李心刚说,工作人员只好报警,由民警把孩子送到父亲家。
开庭后的第二天,孩子的父亲又把孩子送回审判庭。在法庭一楼,这个父亲先打电话通知了法庭工作人员,当李心刚下楼的时候,孩子的父亲已经离开了。
17日是小男孩的父亲第3次把孩子送到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