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100万名德国吉普赛人送往奥斯维辛集中营杀害,仅1940年就用瓦斯杀害了7万名精神病病人。在以后的几年里,有10万名精神病人死于饥饿和感染,直到演变成后来的大规模屠杀犹太人的行动。不难看出,人类在实行优生的过程中,走过了一条曲折、充满血腥的道路。
2000年,国际上由包括我国在内的6个国家,合作破译了人类基因的组成密码,为人类的优生提供了新的条件。但是人类的遗传状况、基因变化可受许多因素影响,如辐射、环境污染、突变、生殖年龄等。这些因素本身也会相互影响,它的变化与我们的希望并不一致。这些都是急需遗传学家、优生学家研究的课题。
因此,我们要客观、理智地对待优生,既不要抱不切实际的幻想,又不能有无所作为的念头。近年来国家又颁布了不少法律、法规,逐渐把优生优育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这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表现。每一对夫妇只要遵循优生的要求、方法去做,便能达到优生的目标。
1.制定优生方面的法律。我国已在婚姻法等有关法律中规定禁止近亲结婚,禁止未经治愈的麻风病人或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患者结婚等等,使优生有一个法定的标准。众所周知,儿女酷像父母,孙儿、外孙又酷像子女,这种遗传特征说通俗一点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从遗传学角度来看是完全符合科学道理的。对于相同一个祖先的亲族来说他们的遗传因子是非常相似的,亲缘关系越近,存在相同的遗传基因的可能性就越大,也就是说,子孙的细胞中只有同时存在着来自父母的、相同的、有缺陷的遗传基因才更容易发生遗传病,也就是说更容易把父母双方的缺陷集中暴露在孩子身上。而如果只有父母一方有遗传病基因,另一方基因正常时则不容易表现为遗传病,因此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遗传病的发病率也就明显地升高,而且,这种机会不单是成倍地增加,有时甚至是正常人的许多倍。所以,只有避免近亲结婚,才能减少遗传病的发生。同样有些传染病患者在没治愈之前结婚则一害配偶,二害下一代,不利于民族素质的提高。
2.实行婚前检查。婚前检查是优生的重要内容,主要是对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进行询问,身体检查,包括实验室和其他各种理化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不能结婚、生育的疾病,或其他生殖器畸形等,供当事人婚育决策时参考。
3.选择最佳生育年龄和受孕时机,为胎儿各方面的发育创造人为的“天时、地利”条件。
4.进行早孕指导,做好孕期保健,使胎儿健康地孕育成长。
5.遗传咨询。遗传咨询是指在生了一个异常儿之后,应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检查,搞清是否患遗传病。如果是遗传病,医生则要根据详细病史,家谱分析,体检及化验等明确这类疾病再现的可能性有多大,有无产前诊断的方法,然后再决定是否可生第二胎。
6.开展产前诊断。在妊娠期间,用各种方法了解胎儿的情况,预测胎儿是否正常或有某些遗传病,以决定胎儿的保留与否。对个别的遗传病还可以通过新生儿筛查加以控制,如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等,这两种遗传病如能在新生儿时期及时查出,采用药物或食物治疗就可以使孩子发育正常,否则随着病儿的年龄增长将来会成为白痴。
7.避免有害环境,如大气、饮水、电磁辐射以及其他化学物理因素等对胎儿的危害和影响。
8.加强孕期营养,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适当活动和锻炼,在轻松、恬静、舒适的环境里孕育胎儿。。
9.夫妇学习有关胎教的知识,积极给予未出世的宝宝以各种有益的刺激,在良好的环境中孕育胎儿。夫妇可学习一点教育学、儿童心理学、遗传学、妇产科学、性医学、社会学和营养学等科学的知识,指导自己孕育胎儿,减少盲目性,增加自觉性。